由于矿区内有一条南北的自然沟壑,原设计基建平台位于沟壑西侧,且沟壑西侧为原始地貌,一直未开采,覆盖层较厚、剥离量较大,剥离物无处堆放,而沟壑东侧为矿山进些一直开采,上部剥离已完成,开采过程中夹石用于建筑石料销售。
本次变更设计结合矿山实际生产状况,尽可能利用矿山实际生产条件,将矿区采取分期分区开采,一期先开采矿区东侧,一期开采矿区东侧基建工程量少,生产剥采比小,生产系统布置容易,利于矿山内排土场的建设发展等优点,待一期开采结束,将一期位置作为内排土场,在开采位于矿区西侧的二期。
矿山一期上部第四系覆盖层已剥离完毕,无需剥离。在开采工程中的矿石夹层用于建筑石料销售,待一期开采结束前三个月开始准备二期的道路基建工作,待一期开采结束后在进行二期上部第四系剥离物全部集中堆放在内排土场,矿石中夹层用于建筑石料销售。
内排土场位于露天采场西南侧已开采区域,占地面积36488.3m2,地势东高西低,设计4个台阶,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38°,最终边坡角:33°,总容积122.8万m3。
排土场中心坐标;X=4372536.08,Y=36410578.10;服务期内排弃第四系覆盖量(实方):17.3万m3,通过松散系数为1.45,沉降系数为1.2进行折算,需排放20.9万m3。服务期内排弃废石土方量(实方):372.65m3,废石作为建筑石料销售综合利用率按80%计算,剩余废石土方量(实方):74.35m3,通过松散系数为1.45,沉降系数为1.2进行折算,需排放89.84万m3。合计需排放110.74万m3。设计内排土场总容积:122.8万m3,可满足矿山服务期限内排土需求。